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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文明单位结对帮扶贫困村精神文明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8-04-10 13:30 来源:本站原创

各文明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加强农村特别是贫困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全县各级文明单位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助力脱贫攻坚,按照省市文明办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县文明办决定组织全县各级文明单位结对帮扶贫困村精神文明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心任务,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机遇,以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文明村镇创建和“美丽乡村·文明家园”示范村建设为载体,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民文明素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使农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濮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二、参加单位
国家、省、市、县三级文明单位均参加结对帮扶活动。
三、结对帮扶村
县政府确定的各单位分包贫困村。
四、时间安排
自2018年4月起,至贫困村脱贫为止。
五、主要任务
2018年度,按照县级以上文明乡镇、文明村要达到所辖村镇总数的50%以上的目标任务,重点推进培育新型农民、移风易俗、清洁家园、孝善敬老等工作深入开展,使乡风民风更加文明淳和,使人居环境更加整洁卫生,使农民群众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建设文化墙。在村内人群密集区域、文化广场周边、主次干道两侧等显著位置建设文化墙,主要包括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史村情、家风家训、孝善诚信、邻里和谐、文明礼仪以及公益广告等内容,力争做到一处一个主题、一处一个样式、一处一个特色,着力营造浓厚的精神文明建设氛围。要在与贫困村干部群众深入座谈、全面了解村史村情的基础上,做出整体规划,设计具体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加快建设进度,按时完成任务。
2.设置宣传标语。在村口和村内主次干道两侧选择合适位置,广泛设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脱贫攻坚和移风易俗等方面的宣传标语,做到随处可见,确保经久耐用,力争入脑入心。
3.宣传扶贫政策。组织本单位志愿者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时间,深入贫困村分片包户宣传扶贫政策(扶贫政策宣传内容由各相关乡镇提供),确保所有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非贫困户、贫困户一个不漏,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熟知。
(二)开展移风易俗活动
1.健全完善“一约四会”。结合贫困村实际,按照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原则,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修订村规民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移风易俗的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突出操作性和约束力。要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制定“四会”章程,完善“四会”组织机构,确定“四会”工作流程,在村内显著位置设置村规民约和“四会”章程、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
2.推动移风易俗。参照《伊川县文明节俭办理婚事标准(试行)》和《伊川县文明节俭办理丧事标准(试行)》,结合贫困村实际,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并广泛宣传本村文明节俭办理红白事标准,在村内显著位置设置本村文明节俭办理红白事标准,大力推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坚决遏制因婚因丧致贫返贫现象。
3.建好用好道德讲堂。帮助贫困村建好道德讲堂,开展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举办科学技术、就业培训、文化知识、法律法规、形势政策讲座。原则上每季度举办一次道德讲堂或讲座活动。
(三)开展典型选树活动
1.选树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深入挖掘和宣传农民群众中的先进人物和道德典型,按照孝老爱亲、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见义勇为等五个类别,选树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引导广大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道德模范可每年评选一次,身边好人可随时发现、随时选树。对于选树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选树“三好”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孝老爱亲典型人物,每年开展一次“好儿女、好媳妇、好婆婆”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传承创新孝道文化,弘扬家庭美德和文明家风。对于选树的“三好”典型,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加强孝老爱亲教育,强化子女赡养义务,组织子女进行孝善敬老承诺。
3.选树“当代乡贤”。深入挖掘和宣传在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涵育文明乡风,推动脱贫攻坚、带领农民发家致富奔小康,推动家乡公益事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典型人物,开展“当代乡贤”选树活动,充分发挥“当代乡贤”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对于选树的“当代乡贤”,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4.设置“三个榜”。一是设置“善行义举榜”,大力宣传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道德模范或身边好人;二是设置“孝善光荣榜”,大力宣传好儿女、好媳妇、好婆婆等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子女自觉履行赡养老人义务。三是设置“脱贫攻坚光荣榜”,大力宣传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和扶贫济困的热心人。
(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1.建设或完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照“七个一”标准,帮助贫困村建设或完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做到有一个文化广场(1000平方米左右),一个文化活动室(90平方米左右),一个简易戏台(长10米、宽5米、高0.8米),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至少含一套音响和部分乐器),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及器材(至少含一个篮球场、2个乒乓球桌和部分体育健身器材)。
2.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本单位文化文艺志愿者和农村文化骨干、乡土文化能人的作用,组织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的文化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组织开展送戏进村、送书画进村、义写春联等活动,丰富和活跃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五)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1.推进文明村创建和“美丽乡村•文明家园”示范村建设。结合贫困村实际情况,对照《洛阳市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和“美丽乡村•文明家园”示范村建设要求,突出环境整治和民风建设,突出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好事,扎实推进文明村创建和“美丽乡村•文明家园”示范村建设,实现人居环境美起来、乡风民风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到2020年底,目前的贫困村都要力争成为县级文明村和“美丽乡村•文明家园”示范村。
2.推进“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按照爱国爱乡、遵纪守法、文明新风、勤劳致富、诚实守信、助人奉献、团结和睦、文化学习、卫生整洁、计划生育等星级标准,每年开展一次“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农户参与率应达到90%以上,由所在镇党委、政府发文表彰和挂牌命名,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3.推进农村志愿服务制度化。加强农村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帮助贫困村至少建设一支志愿服务队伍,每村要建设一个志愿服务点,按照“精准志愿”要求,组建“三关爱”(关爱留守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留守妇女)、文化服务、清洁家园、邻里纠纷调解、移风易俗五支志愿服务队伍,就近就便组织开展邻里守望、扶贫济困、扶弱助残、关爱留守老人儿童、移风易俗等活动。同时,各级文明单位也要组织本单位志愿者经常深入贫困村,开展以科技服务、脱贫培训、医疗保健、文体活动、法律服务、心理疏导等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
4.推进“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帮建村家风家训馆,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在贫困村扎实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组织广大农户亮出家训、家规或家风,并统一设置在农户门口进行展示,引导广大家庭成员积极践行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5.推进农村诚信建设。在贫困村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宣传文明集市、信用户、信用村创建标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建立并发布诚信红黑榜,让诚信者受益,让失信者受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加强贫困村精神文明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脱贫攻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相关镇和各级文明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贫困村所在乡镇党委要充分发挥主体、主导和指导作用,既要履行好辖区内贫困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又要做好与各级文明单位的沟通衔接,统筹安排并精心指导各级文明单位做好贫困村精神文明建设帮扶工作。各级文明单位要接受贫困村所在乡镇党委的工作指导和具体安排,加强与乡镇党委、村两委的沟通联系,认真落实帮扶任务,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推动贫困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为便于工作对接和联系,各相关乡镇、各级文明单位要分别确定1名班子成员和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于4月25日前将名单报至县文明办。
(二)主动作为,务求实效。各相关乡镇要对照贫困村精神文明建设主要任务,结合各级文明单位和贫困村实际,以不搞重复投入和无效建设为基本原则,列出工作台账,分解工作任务,各尽所能,各展所长,按照时间节点,共同推动工作落实。各级文明单位要对照帮扶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帮扶方案,形成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确保各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帮扶工作实行月报制度,各级文明单位每月向县文明办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各相关乡镇、各级文明单位的帮扶工作责任分工及工作台账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须于4月25日前报送至县文明办。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县文明办将根据各相关乡镇、各级文明单位报送的帮扶工作方案、台账和月报表,采取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对此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和活动效果进行专项考核,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并作为对文明乡镇、文明单位进行年度复查考评的一项重要依据。凡对此项工作不重视、安排不具体、行动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将视情节轻重,对文明乡镇、文明单位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建议撤销荣誉称号的处理。
(四)广泛宣传,形成合力。县属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各级文明单位结对帮扶贫困村精神文明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报道,注重及时跟进、注重挖掘典型、注重宣传工作成效。各级文明单位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并通过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宣传合力。省级及省级以上文明单位要及时通过河南省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系统上传活动信息,市级文明单位要及时向市文明办报送活动信息。
伊川文明办邮箱:wmb68332623@163.com.
伊川县文明办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