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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志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时间: 2018-09-09 21:52 来源:本站原创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高水平的志愿服务阵地和高素质的志愿服务队伍,促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常态化,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提供队伍支撑,根据《洛阳市县域志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建设志愿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县、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志愿服务体系。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相融合,与基层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与乡村振兴战略相配合,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服务群众需求为目的,广泛普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志愿服务文化,丰富志愿服务项目,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水平,扩大学雷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中心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在全县营造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我县志愿服务事业稳步健康有序发展,为加快伊川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道德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贯穿融入志愿服务全过程,引导人们学习雷锋、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共同建设美好生活,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服务与管理并举,畅通联系渠道,遵循志愿服务活动规律,充分发挥志愿服务队作用,突出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等领域的志愿服务项目开展,重点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和项目活动实施,强化管理,提升能力、突出特色,创新方式、拓展领域,不断提高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
坚持示范带动、逐步推进。立足伊川实际,自上而下、逐步推进,率先进行县级志愿服务中心建设和活动开展,抓点带线、以线促面,建立示范带动机制,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建设一批活动规范有序、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站(所),为全域志愿服务开展树立榜样和标杆,示范带动各乡镇、社区(村)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和服务项目健康发展,促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坚持讲求实效,鼓励创新。坚持志愿服务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志愿服务的新机制、新方式,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管理模式创新,鼓励新时代文明志愿服务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高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效率,提升志愿服务水平,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职责定位
县志愿服务中心是在县文明委领导下,指导推动城乡社区(村)、各行各业志愿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负责志愿服务组织(队伍)的培育发展和日常管理;负责重大志愿服务项目的策划、孵化、发布和实施;负责志愿者注册登记、活动记录、关系转接、激励回馈等工作的制定和落实;建立一套完整的组织、协调、考核机制,按照“职能定位明确,人员分工负责”的原则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明风尚、优秀文化、科学技能宣讲,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提供队伍支撑;用先进的思想和文化凝聚群众、引导群众,推动志愿服务资源整合,推动基层志愿服务工作深化发展。
四、运行管理
伊川县志愿服务中心突出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品牌宣传,突出志愿服务项目的策划、孵化、发布和实施,突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营造志愿服务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城乡文明形象。
(一)机构设置。在县文明委统一领导下,县文明办负责做好全县志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规划指导、检查督导、经验总结等事项。文明办主任兼任志愿服务中心主任,明确专人负责,综合协调、督察、考核工作(不少于3人),做好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项目对接等工作;在乡(镇、街道)建设志愿服务站,在村(社区)建设志愿服务所,由乡(镇、街道)专职副书记和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任志愿服务站站长(所长),负责本辖区内志愿服务活动开展。
(二)活动场地。县志愿服务中心建设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总体规划,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坚持综合利用,发挥整体效应。
(三)活动流程。完善学雷锋志愿服务运行机制,严格按照采集需求、设计项目,发布信息、招募注册,组织培训、加强管理,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做好记录、建好台帐,激励嘉许、适度回馈等规范流程,夯实学雷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活动根基。
(四)完善制度。建立星级志愿者评定和奖励办法,实行相应等级回馈制度。探索实施积分管理制度,按积分进行奖励。鼓励优秀志愿服务队伍参加各级志愿服务评选表彰活动,争取更多精神和物质奖励。
(五)落实经费。志愿服务中心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志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活动的正常开展,免费向广大群众提供相应的教材、视频和资料。要提高经费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切实加强对经费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并有效使用。
五、建设标准
按照加强统筹、规范管理、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的要求,依据省、市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雷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好用好学雷锋志愿服务中心。
(一)办公场所和统一标识:志愿服务中心要有独立办公场所,配备6—10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配备打印机、电话、档案柜及配套办公桌椅,有一定的便民设备设施;有固定的会议室(可以与其他单位共用),能够容纳不少于50人的培训需求。乡镇(街道)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有办公场所,有电脑、电话、档案柜及办公桌椅,有一定的便民设备设施;有能够容纳不少于30人培训需求的会议室。社区(村)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所,有办公场所,配有电脑、文件柜等基本办公设备,有一定的便民设备设施。各志愿服务中心(站、所)门口制作悬挂中央文明办发布的“爱心放飞梦想”图案,配有“文明使者”和“河南学雷锋志愿服务”文字标识。
(二)志愿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志愿服务中心要有志愿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志愿者电子注册、志愿服务时长记录、与省、市平台连通等基本功能。
(三)志愿者队伍:志愿服务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党员在志愿服务事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按专业特长组建成立由党员干部、人民教师、“五老”人员、道德模范、文化能人、爱心人士志愿服务队伍。
(四)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统一的志愿服务规章制度,包括组织领导、招募注册、管理培训、信息发布、活动开展、考核激励等,制作并悬挂上墙。
(五)工作台账:有准确详细的活动记录,建立电子档案,对每个志愿服务队、每名志愿者的活动时间、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做到台账与活动匹配,记录详实,保存完好。
(六)服务项目:遵循以人为本、就近便捷、公益主导、自愿参与和社会倡导相结合等原则,围绕政策宣讲、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等,宣传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宣讲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文化文艺、支教支农、医疗卫生、法律援助、关照孤寡、关爱留守妇儿等符合实际和体现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七)落实活动:志愿服务中心组织学雷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队,培育切合实际便民利民的志愿服务项目,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坚持做到“每周有活动、每月有主题、活动有记录、季度有总结”,图文并茂记录活动,及时上报信息。
六、队伍建设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县、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根据实际,组建各类志愿服务队伍。通过计划组织、群众推荐、公开招募的形式,重点组建三类服务队伍:
(一)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在志愿服务事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政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校教员、第一书记等有政策理论知识和理论宣讲能力的党员志愿者组织起来,利用党员活动日、节假日、双休日等,深入社区、村镇开展理论宣讲和志愿服务活动。
(二)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把乡村老师、“五老”人员、道德模范、民间文化能人、新乡贤、爱心人士等有宣讲能力和宣讲意愿的人组织起来开展实践宣讲,特别是把那些政治思想坚定、价值取向正确、理论功底扎实、语言表达能力强、农村生活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业的人组织起来,打造一批合格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
(三)专业志愿服务队伍。组织文化、卫生、教育、科技、农业、法律、环保、交通等部门组建专业化志愿服务队伍,根据特长组建传理论、传政策、传法律、传文化、传新风、传科技等团队,策划针对性强的志愿服务项目,搭建平台,推动服务认领,根据县、乡(镇、街道)、村(社区)需求认领服务项目,使服务下沉到最基层,直接贴近群众面对面。
县志愿服务中心组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党的理论政策宣讲、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文明风尚、优秀文化、科学技能、文化文艺、全民健身推广普及、医疗卫生等专业志愿服务队,为各乡镇、社区(村)综合服务;各乡镇(街道)、社区(村)根据实际和百姓需求,组建特色志愿服务队,深入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七、完成时限
2018年9月底前完善县志愿服务中心建设。在前期建设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工作机制,2018年12月底前,逐步推进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志愿服务站(所)建设。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建设志愿服务站、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机构设置,制定实施方案,强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成效。
(二)加强督查考核。县文明办强化对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志愿服务站(所)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考核,把志愿服务站(所)建设情况纳入各类文明创建考核体系。各乡镇(街道)要把握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定期向县文明办上报建设进展情况,深入推动志愿服务中心建设。
(三)加强社会动员。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和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对志愿服务中心、站、所建设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志愿者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建立专业服务社会化运行模式,不断提升城乡文明程度,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