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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18年版)
时间: 2018-10-23 15:47 来源:本站原创

  

一、洛阳市文明单位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一流,社会形象良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授予洛阳市文明单位称号。 二、根据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实际,测评体系共设置材料审核、实地考察两个部分,13个测评项目,分别是理想信念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建设、服务型单位建设、诚信守法行动、文明风尚行动、学雷锋志愿服务、保障员工权益、履行社会责任、创建工作机制、创建氛围、优质服务、内外环境,共有36个测评指标,55条测评内容,56条测评要求。 三、《洛阳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18年版)》设附件1《洛阳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共14条,附件2《河南省文明单位诚信公约》。 四、洛阳市文明单位测评总分100分,其中材料审核65分,实地考察15分,知识测验、社会评议各10分。     表一:材料审核(65分)
测评 项目 测评指标               得分标准
Ⅰ-1 理想信念教育10分 Ⅱ-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4分) Ⅲ-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本单位的首要政治任务,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为示范带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 Ⅲ-2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1)提供单位年度学习安排规范文件扫描件; 2)提供2次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图片和文字资料; 3)提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的方案(通知)、图片和文字资料。 少1项扣2分,扣完为止。
Ⅱ-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3分) Ⅲ-3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主题教育方案,推动单位全体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4)提供单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方案规范文件扫描件及开展活动的通知、图片和文字资料。 符合要求得3分。
Ⅱ-3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3分) Ⅲ-4加强党建工作,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有效发挥作用; Ⅲ-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5)提供单位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规范文件扫描件及会议、活动图片和文字资料。 符合要求得3分。
Ⅰ-2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7分 Ⅱ-4深化普及宣传(3分) Ⅲ-6设计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 6)提供单位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方案(通知)、图片和文字资料。 符合要求得3分。
Ⅱ-5注重实践养成(3分) Ⅲ-7利用重大纪念活动和重要传统节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Ⅲ-8深化“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经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六文明系列活动,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活。 7)提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方案(通知)、图片和文字资料; 8)提供“六文明”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以及通知、图片和文字资料。 少1项扣2分,扣完为止。
Ⅱ-6推动入法入规(1分) Ⅲ-9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则,完善行业行为规范,制定员工守则。 9)提供行业行为规范、员工守则扫描件。 符合要求得1分。
Ⅰ-3 思想道德建设 6分 Ⅱ-7开展宣传教育(2分) Ⅲ-10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 Ⅲ-11开展文明处(科、股)室、文明职工或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10)提供开展“四德”建设及先进典型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图片和文字资料。 符合要求得2分。
Ⅱ-8优秀家风传承(2分) Ⅲ-12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广泛宣传文明家庭先进事迹; Ⅲ-13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弘扬传承优秀家风。 11)提供单位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及文明家庭评选宣传活动的工作安排、图片、文字资料。 符合要求得2分。
Ⅱ-9职业道德建设(2分) Ⅲ-14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 12)提供单位开展职业道德建设活动的工作安排、图片和文字资料。 符合要求得2分。
Ⅰ-4 服务型单位建设 5分 Ⅱ-10教育实践 (3分) Ⅲ-15开展行业规范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文明窗口、岗位、员工创建活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 Ⅲ-16加强学习型单位建设,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加强业务教育培训,提高员工能力素质,有推荐书目、有交流活动、有考核办法。 13)提供单位开展行业规范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案(通知)、图片和文字资料; 14)提供单位开展学习型单位建设的工作安排、图片和文字资料。 少1项扣2分,扣完为止。
Ⅱ-11制度机制 (2分) Ⅲ-17健全服务规范,细化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建立完善优质服务常态化管理措施。 15)提供单位服务规范或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扫描件; 16)提供优质服务常态化管理措施包括群众投诉、举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规范文件扫描件。 符合要求,每项1分。
Ⅰ-5 诚信守法行动 6分 Ⅱ-12诚信建设 (4分) Ⅲ-18深化“诚信,让河南更出彩”主题活动,持续开展全员诚信主题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践行《河南省文明单位诚信公约》,培育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 Ⅲ-19开展具有行业特点、单位特色的诚信守法主题实践活动; Ⅲ-20建立完善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有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具体措施。 17)提供单位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的方案(通知)、图片和文字资料; 18)提供单位诚信建设激励惩戒机制及具体措施规范文件扫描件。 符合要求,每项2分。
Ⅱ-13法治建设 (2分) Ⅲ-21围绕依法治市战略部署,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95%; Ⅲ-22领导班子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亊; Ⅲ-23结合业务工作,制定有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规章制度。 19)提供单位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的方案(通知)、图片和文字资料; 20)提供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章制度扫描件。 符合要求,每项1分。
Ⅰ-6 文明风尚行动 6分 Ⅱ-14开展移风易俗(1分) Ⅲ-24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 21)提供单位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的方案(通知)、图片和文字资料。 符合要求得1分。
Ⅱ-15文明礼仪养成(2分) Ⅲ-25积极开展文明礼仪养成活动,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观赛(观演)等为重点,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22)提供干部职工文明礼仪守则或文明行为规范扫描件; 23)提供2次单位开展文明礼仪养成活动的通知、图片和文件资料。 符合要求,每项1分。
Ⅱ-16网络文明传播(2分) Ⅲ-26健全单位文明上网制度和规范要求,引导干部职工承担社会责任,始终把国家和公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文明办网,文明上网; Ⅲ-27建好用好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小组,组织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4)提供单位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的方案(通知)、图片和文字资料。 符合要求得2分。
Ⅱ-17倡导绿色生活(1分) Ⅲ-28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行动,加强勤俭节约教育,建设节约型单位。 25)提供单位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行动工作方案、图片和文字资料。 符合要求得1分。
Ⅰ-7 学雷锋志愿服务 7分 Ⅱ-18建立队伍   (2分) Ⅲ-29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单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60%,在职党员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在职党员总数的比例≥90%。 26)提供单位注册志愿者统计表和所占比例; 27)提供在职党员注册志愿者统计表和所占比例。 符合要求,每项1分。
Ⅱ-19健全机制   (2分) Ⅲ-30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做好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兑换服务、褒奖激励等工作。 28)提供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规范文件扫描件; 29)提供单位志愿者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兑换服务、褒奖激励的网页截屏或图片。 符合要求,每项1分。
Ⅱ-20开展活动   (3分) Ⅲ-31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90%; Ⅲ-32制定有党员进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0)提供开展党员进社区、文明交通、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图片和文字资料(文字资料包括活动记录各要素),每年不少于6次,活动分布在各月; 31)提供单位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计划扫描件。 少1项扣2分,扣完为止。
Ⅰ-8 保障员工权益 5分 Ⅱ-21健全管理制度(1分) Ⅲ-33健全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32)提供单位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规范文件扫描件。 符合要求得1分。
Ⅱ-22丰富文化生活(3分) Ⅲ-34定期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更好满足干部职工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Ⅲ-35积极参加“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 33)提供单位开展文体活动(含全民阅读、全民健身)的通知、图片及文字资料。 符合要求得3分.
Ⅱ-23注重人文关怀(1分) Ⅲ-36搭建沟通平台,畅通反馈渠道,在工作、学习、生活、健康等方面对干部职工给予人文关怀。 34)提供单位注重干部职工人文关怀相关资料。 符合要求得1分。
Ⅰ-9 履行 社会 责任 5分 Ⅱ-24助力脱贫攻坚(2分) Ⅲ-37开展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支援贫困乡村,助力脱贫攻坚。 35)提供帮扶工作方案及开展帮扶活动的图片及文字资料。 符合要求得2分。
Ⅱ-25创建文明城市(3分) Ⅲ-38积极参与当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作出积极贡献。 36)提供至少2次单位参与当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通知、图片和文字资料。 符合要求得3分。
Ⅰ-10 创建工作 机制 5分 Ⅱ-26组织机构健全(2分) Ⅲ-39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有专职工作人员、有专项经费,分工明确。 37)提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的正式文件扫描件(人员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38)提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经费证明材料。 符合要求,每项1分。
Ⅱ-27领导班子重视(2分) Ⅲ-40领导班子率先垂范、督促指导,每年至少2次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Ⅲ-41每年至少召开Ⅰ次全员参与的精神文明建设专题会议。 39)提供2次班子会议纪要扫描件(包括研究议題、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40)提供召开全员参与的精神文明建设专題会议的通知、图片和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 符合要求,每项1分。
Ⅱ-28建立常态机制(4分) Ⅲ-42制定有精神文明建设年度工作方案,有工作台账、有常态化工作措施和考核评价机制; Ⅲ-43认真落实市文明委下达的重点任务,有安排部署、有工作措施、有实际成效。 41)提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和常态化工作措施、考核评价机制; 42)对照市文明委工作要点和下达的有关事项,提供落实情况说明报告(500字以内)及佐证材料。 符合要求,每项2分。
表二:实地考察(15分)
测评 项目 测评指标               得分标准
Ⅰ-11 创 建 氛 围 5分 Ⅱ-29核心价值观宣传 (2分) Ⅲ-44用电子显示屏、文化墙、固定广告牌等广泛宣传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43)察看5处以上公益广告,能经常更新,不陈旧破损。 少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Ⅱ-30先进典型宣传(1分) Ⅲ-4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宣传阵地,图文并茂宣传先进典型亊迹。 44)不陈旧破损,定期更新。 符合要求得1分。
Ⅱ-31精神文明创建宣传 (2分) Ⅲ-46利用文明单位创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创建工作内容,展示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图片和有关情况; Ⅲ-47办公场所有体现理想信念、道德观念、价值理念,体现行业规范、职业精神、企业文化的宣传图或文化墙; Ⅲ-48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参与率≥95%,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满意度≥90%。 45)展示栏定期更新,没有陈旧破损; 46)抽查3个办公场所,有宣传展示; 47)干部职工的参与率和满意度均符合要求。 1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Ⅰ-12 优 质 服 务 5分 Ⅱ-32便民服务          (3分) Ⅲ-49健全服务规范,细化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干部职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设立服务规范、服务标准、优质服务承诺或办事指南,并在明显位置公示。 48)服务规范、服务标准在明显位置公示; 49)服务承诺切合实际,办事指南清晰明了,并在明显位置公示; 50)有便民服务设施,窗口设有志愿服务站点。 符合要求,每项1分。
Ⅱ-33员工风貌(2分) Ⅲ-50干部职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冷、硬、拖、卡”等突出问题。 51)干部职工用语文明、热情礼貌、服务规范,积极向上,精神状态良好; 52)值班人员在职在岗,履行职责。 符合要求, 每项1分。
Ⅰ-13 内 外 环 境 5分 Ⅱ-34整洁有序(2分) Ⅲ-51单位环境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管理精细,秩序井然。 53)察看单位门前、院内、室内(食堂)、卫生间、办公室、车辆停放等部位,干净整洁。 一处脏乱扣0.5分,扣完为止。
Ⅱ-35文体活动(2分) Ⅲ-52有必要的文化设施和体育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Ⅲ-53定期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54)察看文体设施场所,没有废弃闲置; 55)察看活动记录和文体设施使用登记。 符合要求,每项1分。
Ⅱ-36环境优美(1分) Ⅲ-54办公生产经营场所设计合理,各类设施完好、功能齐全、使用方便; Ⅲ-55单位绿化良好、内外环境美观宜人。 56)察看单位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状况。 符合要求得1分。
附件1 洛阳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1.发生重大意识形态事件。 申报评选前12个月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洛阳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洛阳市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2.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查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含)以上处分或行政撤职(含)以上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申报评选前12个月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洛阳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洛阳市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3.领导班子成员2名(含)以上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查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含)以上处分或行政撤职(含)以上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申报评选前12个月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洛阳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洛阳市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4.单位或单位法人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列人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 申报评选时有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洛阳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洛阳市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5.员工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注:员工不超过500人的单位,有3人(含)以上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超过500人的单位,有5‰(含)以上的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 申报评选前12个月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洛阳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洛阳市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6.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申报评选前12个月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洛阳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洛阳市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7.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申报评选前12个月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洛阳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洛阳市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8.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申报评选前12个月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洛阳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洛阳市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9.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或社会稳定事件。 申报评选前12个月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洛阳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洛阳市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10.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黄毒赌”案件。 申报评选前12个月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洛阳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洛阳市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11.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邪教活动。 申报评选前12个月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洛阳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洛阳市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12.创建工作滑坡严重或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任务未完成,失去示范引领作用。 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评选洛阳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洛阳市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13.发生严重道德失范、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其他恶性事件或案件。 申报评选前12个月内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洛阳市文明单位;发生此类情况的洛阳市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14.发生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扰民行为等问题。 申报评选时有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洛阳市文明单位;有此类情况的洛阳市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洛阳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1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