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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文明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的通知
时间: 2019-04-24 09:24 来源:本站原创

伊文明办〔2019〕10号

关于深化文明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我县各级文明单位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促进文明单位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双提升,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全面推行文明单位与社区文明创建结对共建工作机制。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各级文明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为主要方式,以文明社区、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要求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实现文明单位与社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区域系列文明创建一体化推进工作机制,为我县高水平全域化推进河南省文明城市创建做出贡献。

二、共建方式

以组织安排为主,自愿商定为辅,动员全县各级文明单位与社区结成共建对子,共同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参加共建的文明单位可以与辖区一个社区结对,有条件的,也可以与多个社区结对。

三、共建内容

(一)提升文明素质。文明单位和社区要共同开展各类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人物的选树挖掘活动,依托好人宣传栏等载体予以宣传,在单位和社区营造“崇德向善、向上向贤”的道德风尚。同时,结合实际,以“做文明有礼伊川人”为主题,精心设计、组织开展文明出行、文明就餐、文明上网、文明旅游、文明居住等文明实践活动,普及工作生活、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公共场所等方面的文明礼仪规范。

(二)开展志愿服务。各文明单位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社区实际情况,帮助社区建设标准的学雷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组建各类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使社区网上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人口比例15%以上的目标,并组织本单位志愿者开展经常性的“邻里守望”、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和便民利民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提升社区硬化、亮化、美化、绿化、净化水平,帮助社区做好背街小巷、垃圾池和“牛皮癣”的清理工作,加强环保卫生等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学习、文体娱乐等活动。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深化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活动,每个单位每季度至少进社区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利用业余时间,深入社区了解掌握居民各方面需求,走访社区空穴老人、留守儿童、下岗工人、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切实掌握群众所需所盼,开展敬老助老、文化讲座、文明交通、防灾避险、义诊、关爱留守儿童等为民服务项目,以及微心愿认领等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增强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注重家风家教。发挥文明单位示范作用,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依托单位所在社区或结对社区组织开展“晒家训家规 讲家风好故事”活动,组织单位和社区家庭开展优良家风家训分享交流活动。利用社区文化长廊、宣传栏等阵地,宣传好家风好家教,传播文明家庭先进事迹,组织举办家风主题展。指导推动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邀请家教专家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因地制宜打造楼道家风文化,以好家风促进形成好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四)创建文明社区。各单位结合自身创建优势,带动所在社区积极参加文明社区创建活动。采取一个单位结对一个社区或多个单位结对一个社区的方式,指导制定完善文明社区创建方案,开展创建活动,帮助社区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各文明单位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帮扶社区开展健康公益、亲子娱乐、邻里文化、体育健身、摄影书画、厨艺展示等丰富多彩的家庭文体活动,搭建沟通交流、分享互助平台,吸引社区居民走出“小”家、融入“大”家。通过扎扎实实的创建活动,使社区面貌明显变化,创建水平明显提高,不断满足社区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五)共建文明城市。结对共建工作要紧紧围绕《河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提高居民创文知晓率和满意率。文明单位和社区要结合实际,通过在社区主要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中国梦和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设置市民文明公约、市民文明守则、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宣传栏和善行义举榜,形成浓厚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舆论氛围。文明单位要组织宣传队(宣传员)积极宣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有关要求,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安全感。

四、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分层帮扶机制。在实现社区结对全覆盖的基础上,将建成区的居委会、小区、背街小巷一并纳入结对共建范围。要实现文明单位全覆盖,确保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全部参与,每个单位结对帮扶一个社区或居委会、小区、背街小巷。

二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单位要建立结对共建工作台账,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要做到活动有记录,帮扶有措施,经费有保障。发挥文明单位的人才资源优势和精神文明创建的示范引领作用,帮助社区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工作,使社区居民素质、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创建标准全面达标。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形成创建信息报送县文明办(邮箱:wmbyc123@126.com),信息文字不超过1000字,图片3张左右,县文明办将对各单位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择优选用。对信息报送和采用篇数靠前的单位,在文明单位考评复查中同等条件优先推荐、命名。

三是建立督导约谈机制。为保证结对共建工作有效落实,建立专项督导和约谈机制,采取翻阅台账、谈话了解、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持续督导,对活动开展内容不扎实、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社区组织由创建办组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活动落实到位。

四是健全效能考核制度。把文明单位和社区共建情况与文明单位考评、复查和文明社区创建工作挂钩,凡因工作不实、标准不高影响全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局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社区负责人的责任,在文明单位考评复查时扣除相应分值,作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称号。在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的考评复查工作中,征求结对社区意见,社区意见将作为重要参评依据。

各级文明单位和社区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发挥好全县各级文明单位引领示范作用,补齐筑牢我县文明社区创建短板,服务好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局。

附件:文明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文明城市一览表

伊川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