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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各级文明单位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的通知
时间: 2019-04-24 09:26 来源:本站原创

伊文明办〔2019〕11号

关于全县各级文明单位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的通知

各级文明单位:

今年是我县创建河南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验收考评之年,将全面迎接省文明委三年一届的终期考评。为了共同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落实,确保打赢今年创城攻坚战,力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县文明委要求各级文明单位(含正在申报创建的文明单位)要进一步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来,为实现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广大市民文明素质,营造文明创建环境,弘扬时代新风。

二、工作内容

各级文明单位(含正在申报创建的文明单位)要按照《河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照分解细化具体工作,紧盯时间节点,严格对标完成,用实际行动支持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

1.努力开展创城公益宣传活动。发挥各单位职能优势设立公益广告。文明单位要围绕争创文明城市在公共场所或社区设置一块以上固定式公益广告,在单位(学校、社区)显要位置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民公约。各有关文明单位所属的新闻媒体、网站、手机短信平台要开设创城宣传专栏或定期群发创城短信。各级文明单位及其业务管理范围的LED电子显示屏、公交车载电视、出租车顶LED屏幕等要滚动播出公益广告、创城宣传标语。在本单位沿街墙体适当位置设置长期固定的创城公益广告、宣传标语。

2.认真开展“门前三包,门内达标”活动。“门前三包”包括单位办公或学习场所、生活区、出租房等门口、四周墙体至道牙(或路肩)范围内包卫生(含小广告“牛皮癣”的清除)、包绿化、包秩序。“门内达标”包括单位办公或学习场所、生活区内部室内外环境卫生、环卫设施、绿化美化达到有关规定标准。

3.积极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驾驶员)和师生的文明交通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宣传栏、墙报、黑板报、网络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文明交通、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和师生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绿色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各级中小学要组织教师于放学期间在本校学生乘车较集中的公交站引导学生排队上车,文明乘车。

4.扎实开展文明市民教育活动。每年与所在社区或结对社区共同组织开展5次以上全体干部职工(或子女)参与的文明市民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配合社区开展卫生巡查活动,协助做好创城相关知识的入户宣传工作,积极创新市民教育方式和载体,不断提高对市民创城的赞同率、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5.积极开展创城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认领和管理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点,统一制作志愿服务标语牌,每月自定时间开展文明交通督导志愿服务,制止、劝导道路交通违规行为,保持路口、站点环境卫生整洁,倡导文明排队上车、文明让座乘车,建设一批“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文明公交站点”,让路口、站点成为城市文明的展示窗口。适时组织志愿者参加爱国卫生运动,清理“牛皮癣”小广告和卫生死角。以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配合有关职能部门针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社会治安等不文明行为和现象进行劝导,向广大市民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引导市民摒弃不文明言行,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共建文明和谐伊川。

三、专项活动

在广场游园(早晚活动人员集中时间),如:街心广场、杜园广场、杜康广场、普惠金融广场、西山植物园、荆山公园、滨河公园、鹤鸣广场。在人流、车流密集的主要路口(早中晚高峰时段),利用早高峰(7:40-8:20)、中高峰(11:40-12:20)、晚高峰(17:00-18:30),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在餐馆、酒店(中午、晚上就餐时间)进行文明餐桌行动和移风易俗办婚事的宣传、劝导。

1.广场游园:劝导市民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爱护公共设施、不搞损毁行为,宣传文明知识、文明礼仪、文明旅游等。各级文明单位每次组织5—10名志愿者,穿红马夹、戴小红帽、佩“文明劝导”红袖章等志愿服务标识,到指定地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林业局负责西山植物园、荆山公园,市政局负责街心广场、杜园广场、杜康广场,农商行负责普惠金融广场,水利局负责滨河公园,安排专人与各级文明单位的志愿者进行对接,并负责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的签到和签退。

2.城区主要路口:各文明单位组织志愿者参加城区主要路口的文明交通义务执勤活动,协助交警劝阻非机动车和行人走机动车道、闯红灯、乱穿马路、骑车带人等违法违章行为,对市民开展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面对面宣传,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每个执勤路口确定1名带队领导,4名文明交通志愿者,穿红马甲、戴小红帽,使用哨子口令,手持文明劝导旗,进行文明劝导。志愿者在执勤过程中要使用礼貌用语,不得接打、摆弄手机,不得扎堆聊天,树立志愿者良好形象。县公安局要负责对文明交通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指导,并负责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的签到和签退。

3.餐馆、酒店: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通过发放宣传单、播放劝导语、开展宣讲活动等形式,在规模以上酒店、餐馆开展劝导活动。对大众用餐,要开展文明餐桌宣传教育活动;对举办结婚宴席的,要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商务局要确定联络员参与活动,文明单位要有主抓领导带队,并与餐馆经营方进行协调。劝导志愿者要注意劝导的方式方法,沟通的有效途径,确保劝导工作顺利开展。商务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劝导方案,与各文明单位联系,统筹安排餐馆、酒店的文明劝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认真组织。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是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各级文明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本单位志愿者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每个单位每月至少要开展2次文明劝导活动,广场游园、城区主要路口、餐馆、酒店等劝导活动必须全部进行。

2、履职尽责,务求实效。各责任单位、文明单位要按照县文明办安排,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并向县文明办报送工作人员具体安排情况。每次活动开展以后,要及时向文明办报送图文信息,县文明办根据信息报送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进行文明劝导情况通报。

3、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县文明办将对此次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专项督导,凡单位不重视、任务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在本年度对文明单位复查时扣除相应分数,并报市文明办备案。对今年新创建的单位将做为一项重点任务和否决项目。

附件:2019年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点位图

伊川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